根据海关总署对个人自用物品的认定标准,手机、智能手表、拍立得等电子产品、若单个包裹内超过 1 件,极易被海关判定为非个人自用物品,进而导致产生附加税,甚至可能面临退运等情况。
为积极配合海关监管要求,切实保障您的寄递权益,现对顺丰关税补贴快线【S 类】的寄送规则作出如下调整:
调整内容
自2025年4月7日(周一)00:00(北京时间)起(以包裹提交【申请发货】时间为准):
【S类】中的手机、智能手表、拍立得等电子产品,单个包裹仅限寄送1件/箱。
新旧规则过渡说明
若您的包裹在4月7日00:00前已提交【申请发货】,仍按原规则处理。4月7日00:00后提交的包裹需遵守新规。
我们深知此次调整可能会给您带来一定的不便,在此向您深表歉意。同时,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们的理解与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