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消費者在海外購物時最關心的問題之一,非關稅莫屬!
樂一番在此為大家簡單解答一下台灣關稅稅則的一些基本規則~
關於台灣進口關稅稅率計算:
一般來說,包裹進口台灣有兩種關稅計算方式
從量稅:按照重量和材積或每數量單位之完稅額計算(從量稅=單位完稅額 × 數量)。
從價稅:按照價格及稅率計算(從價稅=完稅價格 × 稅率)。
空運快遞貨物關稅完稅價格在50,000元台幣以下者,得由快遞業者先行代繳應納營業稅額,快遞業者再向進口貨物收貨人或持有人收取;關稅完稅價格超過50,000元台幣者,應依一般進口貨物的通關方式辦理。
進口郵包物品完稅價格在新臺幣(下同)2,000元以內者,免徵關稅、貨物稅及營業稅,但不包括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。完稅價格超過2,000元 者,應按全額課徵進口稅費(捐)。屬零星物品者,除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外,應按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五規定的稅率課徵關稅;單項或屬同種類且歸屬同一稅則號別的物品完稅價格合計超過2,000元者,應分別按海關進口稅則所規定的稅率課稅。
自國外進口的郵包物品,自同一寄遞地、同一到達日(郵政機構加蓋郵戳在郵包發遞單上的日期)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,在兩件以上者,合併計算完稅價格。自同一寄遞地寄交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的郵包物品,30日內郵寄物品2次以上或半年內郵寄物品6次以上,不適用完稅價格2,000元以內者免徵進口稅費規定。
完稅價格超過2,000元且非屬應辦理報關的進口郵包物品,由海關填發小額郵包進口稅款繳納證,由郵政機構投遞並代收稅款。
如果包裹外沒有寫明內容物,且需課稅(總價超過2000台幣),海關會拆包檢查,並自行判斷稅率。判定稅率的原則基本上以成分比例最高的材料為準。
詳細稅率查詢系統:http://portal.sw.nat.gov.tw/PPL/RedirectorNonLoginAction?appId=APGQ&privilegeId=GQ01%3FclassType%3D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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